关爱通研究院|数千亿级失业金结余怎么花,失业保险新政告诉你

  从2015年开始,国家对于失业保险的费率是一降再降,从3%一路降至1%。

  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我国的失业保险大部分年度支出额度不及收入的一半,截至201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近2.1亿人,而目前我国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仅200多万人,不足全部失业人员的25%。多年来的收入、支出差距使得失业保险金结余呈滚雪球式增长,据统计,我国失业保险金目前结余4625亿。

  今年的疫情造成了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中央狠抓“六保六稳”,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到“就业”这个词高达39次之多,这一回,该是这数千亿的失业保险结余发挥大作用的时候了!

  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有:一方面保障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为失业职工提供培训、就业信息推送等服务,帮助其重新就业。除此以外,也在促进企业稳岗位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关爱通研究院将从这些方面来看国家为实现宏观调控而实施的失业保险相关新政动向。

  加大保障失业人群的基本民生的广度和深度

  关键词1:扩大范围

  今年5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通知》中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通知》还明确了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这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主要的受益者是主动离职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原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主动离职的人、参保不满1年的农民工都是不能申领的。仔细分析,促成这次“扩围”主要有两大因素:第一,疫情对于很多行业造成了影响,不少主动离职的人其实也是被动辞职的,失业保险要更好地发挥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覆盖的保障范围就需要扩大;第二,对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本身就业流动性较高,参保缴费期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这条规定对于他们来说过于苛刻,而农民工恰恰又是非常需要社会保障的人群,降低领取失业金的门槛,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2:上调标准

  截止到目前,今年已有北京、上海、天津、山东、辽宁、湖北等13个省市上调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10元;上海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山东、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等省份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者价值创造力

  失业保险金结余还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这一点上,关爱通研究院在今年5月发布的文章《两会:以训稳岗,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国之大计》(点击查看文章)中,就曾专门为大家解读过。5月28日,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的时候,强调“采取资助企业以训稳岗的政策,今明两年将有3500万人次通过失业保险结存来进行岗位培训”。

  早在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知》提出,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企业稳岗返还,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2019年3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以下简称为“《通知》”),明确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那么,“少裁员”是什么标准呢?它是指上年度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的失业率。此外,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还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还需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认定标准,并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是为了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因此,《通知》还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今年在疫情的大背景下,国家全力扶持企业稳就业,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这对于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2020年2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放宽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注: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此外,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政策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加快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稳岗返还,简化企业的申报程序,提高稳岗返还的效率。多地推出网上申领稳岗返还,使得整个流程更加便捷快速,补贴得到更及时的发放。截至5月中旬,全国已向320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23亿元,惠及职工8513万人。

  结束语

  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金、使用失业保险金结余开展职业技术提升......这一系列的举措都说明国家在积极运用失业保险金的多方面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多保障并为职工的发展创造前景,与此同时也为企业经营减负,并帮助企业提升员工的技能,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

  撰写 | 有路

  审核 | 利比

  编辑 |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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